
资助金额超100万!
“善美里水”年度慈善项目
现正征集中
各有关单位、村(社区)、“两新”组织、社会组织: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探索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创新,培育优质公益项目,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关心帮扶,里水慈善会现实施“善美里水”年度慈善项目征集活动,动员多方力量,以慈善公益力量助力“百千万工程”。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里水镇职能部门、村(社区)、社会组织(含镇外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两新”组织和志愿服务队。
(二)申报形式
1、单独申报。职能部门、村(社区)可单独申报开展。
2、联合申报。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和“两新”组织等须与镇相关职能部门或村(社区)进行联合申报。
(三)项目原则
申报项目需紧扣社会热点问题,聚焦群众广泛且迫切的需求,力求在实施后长期产生良好影响,缓解现有社会福利体系未能覆盖的现实问题;方案设计符合政府政策导向,资源整合多样,团队合理,预算可行,且注重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多元化资源筹集和专业人才培养,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并为服务对象提供长期支持。
二、项目周期
一般为1年内。
三、项目扶持范围
里水范围内,重点培育扶持一批群众迫切需求大、工作措施有成效、解决聚焦问题针对性强的服务项目,可包括扶弱助残、救助帮困、为老服务、社区治理、乡村振兴、未成年人保护等。
(一)民生服务类
针对里水镇的“老小”“弱困”等困难群众或特殊群体,以及未成年人、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实际需求,提供关爱儿童服务、为老服务、助残服务、社会救助服务等项目,实现幼有善育、老有颐养、弱有众扶的目标。
(二)社区治理类
主要包括社区志愿服务、创熟、社区治理、关爱新就业群体、新市民融入、党群服务活动、社区互助、文化融合、社区运营以及矛盾纠纷调解等解决社区实际问题的服务项目,能充分调动社会民众的积极性,支持社会组织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区和谐。
(三)乡村振兴类
主要包括产业扶持、就业帮扶、人才建设、文化发展和乡村治理等服务项目,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行动和社会组织乡村行活动。
四、资金扶持安排
(一)本次慈善公益项目由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慈善会专项资金扶持。
(二)扶持资助金额拟分为:

具体资助金额届时可按照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三)已获慈善会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资助。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项目
今年拟社区幸福、慈善超市作为市场化盘活,每个项目15万。
(二)社会征集项目
1、项目申报(3月25日止)
(1)申报主体自主申报:各申报主体准备好申报材料,填报《里水慈善项目申请表》,将申报电子资料(word版本以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连同申报主体资质证明材料,发送至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慈善会邮箱:lishuicishanhui@163.com,邮件名称以“里水慈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
①里水慈善项目申请表(附件1);
②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③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2、项目说明及培训(3月下旬)
针对有意向报名参加里水慈善会“善美里水”慈善项目征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组织开展创投活动说明会及项目设计培训。
3、项目评审(3月下旬)
由里水慈善会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对已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现场答辩和评审工作,确定入选扶持资助的公益项目,获得扶持资助的项目结合评审小组意见,对项目方案进一步优化。
4、项目公示(3月底)
里水慈善会将资助项目情况通过里水慈善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各界公示。
5、项目实施
(1)合同签订。本单位与入选项目实施社会组织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2)资金拨付。合同签订完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预算金额的30%,第二期期评估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第三期划拨时间为末期评估结果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40%。其中,第三期评估实行百分制,80分或以上的按协议金额全额拨款;80分以下75分及以上按项目总额90%给付余款;75分以下60分及以上按项目总额80%给付余款;60分以下为项目不合格处理,不再给付余款。联合申报的项目,扶持资金拨付到联合申报单位中的村(社区)或职能部门。
(3)项目监管。本单位负责对入选项目进行日常项目实施情况监测,项目方须按照项目合同书实施项目,并定期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6、项目验收与总结
资助项目在结项后以书面形式向主办单位提交总结报告、项目自评、项目财务审计报告等。主办单位对各资助项目开展末期验收,对资助项目的实施成效、预期目标匹配程度、社会和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综合测评。
六、其他情况说明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务必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服务范围,且应符合社会需求广泛性和现实需要迫切性,目标定位公益慈善项目。
(二)对于已获得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本单位将不提供重复的资金支持。
(三)开展公益慈善服务项目时,冠名必须包含“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慈善会”的相关字眼或慈善会会徽等标志性元素。
(四)项目开展期间,申报主体应自主联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配合本单位宣传需要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项目实施完成后,本单位将根据评估结果,按照慈善会财务规定和程序,进行资金的拨付,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慈善会
联系人:梁小姐、蒲小姐,联系电话:0757—85680632
附件:里水慈善项目申请表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慈善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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