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暖花开,消费正当时
今天是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为守护您的消费安全,共筑满意消费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湾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下称“石湾镇市场监管所”)
温馨提示您
理性消费,谨防陷阱
依法维权,共享美好生活!


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信息,谨慎购买过于低价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对于进口食品,要注意查看是否有中文标签,确保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外出用餐应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经营单位。
02
妥善保管购药凭证、药品包装和说明书,处方药凭处方购买,严格按医嘱或说明书标示的用法用量服用药品。药品一旦超出有效期,或有霉变、异味等情形,应立即停止使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
03
预付式消费办卡时务必理性,根据自身需求购买,避免冲动消费。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使用规则、有效期、退款条件等。建议不要一次性充值过大金额,选择信誉良好、经营稳定或使用第三方监管平台的商家。
04
网购前留意查看网络经营主体资质相关信息,选择正规的交易平台,避免微信转账交易。关注商品详情页,对于材质、规格、售后等关键信息认真确认,避免货不对板。收件时,当场查验货物,查看商品是否与网站图片及宣传信息一致,确认无误后再行签收。
05
发生消费纠纷,为了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可了解自行和解、人民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仲裁、诉讼五种维权渠道,合理选择最便捷、最有效的方式。同时注意维权时限,发生消费纠纷时,要尽早保存证据依法进行维权。
维护消费者权益,不止3·15
而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每一日
2024年,石湾镇市场监管所
持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以法治之力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屏障
确保消费者
吃得放心、用得安心、买得舒心



积极推进“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向纵深开展,全年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322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商家227家。积极配合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付式消费改革,全年共召集3场宣讲会,辖区约400家预付式消费相关经营者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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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处理投诉、举报、咨询超3万宗,投诉按时初查率和办结率均为100%,举报按时核查率100%,投诉公示率超99%。强化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ODR)建设,扎实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新发展10家优质企业加入ODR,新设立6家消费维权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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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打击食品、产品质量、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案件查办“春雷”“铁拳”等行动,全年累计立案261宗。通过行政处罚,震慑不法商家,警示合法经营者,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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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全年检查覆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6300家次,学校、养老院食堂等重点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强化两品一械监管日常监管,全年累计检查零售药店676家次,医疗机构120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350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企业185家次。筑牢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底线,稳步推进产品质量诚信市场建设工作,对产品质量抽查检验、接诉核查处理约1200宗。
接下来,石湾镇市场监管所将继续坚持依法维权、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原则,努力维护市场秩序,积极探索消费维权工作更优路径,努力打造惠民利企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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