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预付方式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切记不要轻信商家任何口头承诺;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认准CCC认证标志,并向商家确认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态……”3月13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叶奕茂带队上线《民生直通车》节目,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话题,回应市民关切。

薛小姐早前在南海桂城一家美容店充值1980元做美容,后来又充值2千多元。因店铺转让给另外的老板,现老板说薛小姐不继续充值,原有的美容项目就不能使用。薛小姐觉得商家这种行为很不合理。
市市场监管部门分析,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有权要求经营者继续履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义务,或者要求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薛小姐与原店铺为预付式消费民事法律关系,原店铺将债务转移给新店铺,新店铺应承担原顾客未消费完的所有预付卡金,对消费者的预付款余款应承担继续完成消费的义务。如果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市民有权要求解除原合同。
我今年1月份买了一台电动自行车,自己去上牌,上牌网点工作人员说车辆的3C证书已经失效,不能上牌。销售门店说,车辆出厂时3C证书有效的,车辆也没有质量问题,不予以退车。
市场监管部门将跟进处理,要求销售商家向消费者退款,并将店内所有3C证书失效的电动自行车退回厂家,不得再销售。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认准CCC认证标志,并向商家确认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是否处于有效状态。在购买时要对照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进行产品基本一致性核验,避免货不对板。重点核验整车外观、整车编码、电机编码、电池类型、容量、型号等信息与产品合格证上明示内容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可能是经过非法改装的不合格车辆,是无法登记上牌的。
黄小姐反映,早前在一家健身房购买了两张健身年卡(总费用2628元),黄小姐丈夫激活了其中一张健身年卡,另外一张年卡没有激活。黄小姐后续受伤了,联系商家要求退款,商家一直拖延不退款。现要求商家退款1314元。
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与消费者联系,维护消费者权益。
市监部门分析,消费者因为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提出退款,而商家可以正常履约,消费者提出解除合同,退还款项,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在实际情况中,主要是看看市民是否有就健身卡的使用和退费等问题与商家进行过事前约定,比如有无约定是否允许因健康原因退费。如果没有事前约定的,产生问题双方应当积极沟通解决,市民可以持医疗证明,说明情况,与商家协商退费或延期。
消费提示:
消费者以预付方式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应当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切记不要轻信商家任何口头承诺,如果产生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沟通解决。
我在婚介机构花了1000元购买了一个相亲服务,发现相亲对象是个“托”,甚至可能是他们的工作人员。因为有一天晚上我发现相亲对象和婚介机构工作人员一起下班。我想退钱,机构说我这个是主动违约,要收30%的违约金,很不合理。
消费者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确实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中的违约金比例明显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商家收取过高的违约金显失公平,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解决。
来源:佛山+
编辑:佛山机关党员红微信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