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业务】单位缴存登记注销,如何线上办理?
佛山公积金 2025-03-14 19:24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

或者破产等情形的

可以线上办理缴存登记注销吗?

一起来看看吧

一、受理范围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情形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公积金中心办理。

二、所需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申请表》

说明:须加盖单位公章,若申请注销时,单位公章已灭失或已注销导致无法加盖,则须由单位法人手写签名确认。

(二)相关注销证明文件

说明:

1.相关注销证明文件是指如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政策性破产的文件,或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或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登记的文件等。

2.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

三、线上办理流程

(一)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可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fsgjj.foshan.gov.cn/),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二)由单位经办人或专办员通过短信验证或刷脸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首页通过“我要办理”进入到办理模块,点击“单位缴存登记注销”进入申报页面。

(三)选择单位注销原因,根据提示上传档案资料,点击“提交”提交单位注销业务,业务审批进度可至【单位业务办理查询】的【单位开设·注销·信息变更业务】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