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二次医保”有哪些?保费、保障范围一文读懂→
佛山工会 2025-03-11 18:36

日前,市总工会投入100万元

将为万名职工免费送上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名额

受到不少职工的关注

(点击这里,了解更多)

有部分职工后台留言工会君

想了解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各项目的保障范围、保费期限等介绍

工会君这就为大家安排

一文了解四大项目!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是《中国工会章程》确定工会服务职工的传统工作,是维护职工医疗健康保障权益的主要手段,具有不以盈利为目的,不与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冲突、保费低保障力度大、互助金申领快捷等特点。

图源:高明融媒体中心

Part.01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上下滑动,查看相关参保介绍)

保障条件

尚未发现患有各种癌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颅内原发性肿瘤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六类重大疾病的在职职工。

保障对象

凡本省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身体健康均可参加。

参保办法

参加本计划必须集体参保。要求参保单位须有60%以上的在职职工参加,且每个参保团体不少于10人(参保单位在职职工少于10人的必须是100%参加),参保手续由本单位工会办理。

保费和互助金

每份保费人民币80元,互助金为人民币10000元,每个被保障人参保限额最高为5份,即互助金最高为人民币50000元

保障期间

每期为三年

Part.02

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

(上下滑动,查看相关参保介绍)

保障条件

尚未发现患有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输卵管癌以及其它各种癌症的在职女职工。

保障对象

凡本省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16至60周岁的在职女职工,身体健康,均可参加。

参保办法

参加本计划必须集体参保。要求参保单位须有60%以上的在职女职工集体参保,参保手续由本单位工会或女职工委员会办理。

保费和互助金

每份保费人民币55元,互助金为人民币15000元。每个被保障人参保限额最高为3份,即互助金最高为人民币45000元

保障期间

每期为三年

Part.03

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上下滑动,查看相关参保介绍)

保障对象

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属于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内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均可参加。

参保办法

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本计划。参加本计划的职工人数不得少于全体在职职工的80%;5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体参加。

保费和保障期限

保费标准为每人95元,每期为一年。为保证被保障人权益公平性,对从事井下采矿、隧道施工、高空作业、山地地质勘探考察、海上勘探考察、境外劳务输出等高危险行业的高危工种职工,参加本计划在享受领取互助金同等权益时,交纳保费标准相应调高5元。若被保障人实际从事上述高危险行业高危工种未书面告知,则统一按一般保费标准进行收费,但若产生相关法律责任,本会保留按照本条第3款追究被保障人及该单位工会法律责任的权利。 

待遇和相关规定

(一)住院医疗保障待遇和相关规定 

被保障人因病住院治疗,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后,首次住院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最高不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的8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第二次住院按照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最高不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额的20%)的70%领取住院医疗互助金。被保障人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多次住院治疗的,只能领取两次住院医疗互助金; 

(二)意外伤害保障待遇和相关规定 

1.被保障人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按照不同伤残程度最高可以领取伤残互助金20,000元;如果被保障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照第180日的身体伤残状况领取伤残互助金。被保障人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身故时,或者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互助金40,000元(被保障人之前已经因该原因领取了伤残互助金,则在领取身故互助金时抵扣); 

2.被保障人在因病住院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时,按照不同伤残程度最高可以领取伤残互助金40,000元;如果被保障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照第180日的身体伤残状况领取伤残互助金。被保障人因病住院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身故时,或者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互助金80,000元(被保障人之前已经因该原因领取了伤残互助金,则在领取身故互助金时抵扣); 

3.被保障人因意外事故、烧烫伤领取伤残互助金后,在互助保障期内继续享受意外伤害保障待遇。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被保障人发生一次或多次意外事故、烧烫伤,其领取的伤残互助金累计不超过20,000元(住院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另行计算,累计限额40,000元); 

4.参加本计划属于列明高危险行业的高危工种职工必须事先声明且已按高危险行业高危工种保费标准缴纳保费,否则在被保障人因意外事故、烧烫伤导致残疾或身故时,将按照规定互助金支付金额的85%领取互助金。 

Part.04

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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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对象

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均可参加。

参保办法

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本计划。参加本计划的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80%;50人以下的单位要全体参加。

保障期间

保障期为一年,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保费和互助金

保费标准为每人80元。在互助保障期生效以后,被保障人在二级以上医院因病住院治疗,在同一住院治疗期间按有效住院治疗天数可以领取每日60元,最多不超过5400元住院津贴互助金;互助保障期内因病住院且需要在异地住院治疗的被保障人,被保障人在二级以上医院,因病住院治疗的有效住院治疗天数,在同一住院治疗期间内可以领取每日50元,最多不超过4500元住院津贴互助金;被保障人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内,多次住院治疗的,只能领取两次住院津贴互助金,互助会累计给付的住院津贴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者金额时,被保障人住院津贴保障待遇终止。

佛山市各代办机构联系电话

禅城区代办点

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一楼权益保障部

联系方式:承保理赔 0757-82340121

南海区代办点

地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南海区总工会

联系方式:承保理赔 0757-86231157

顺德区代办点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大楼一楼顺德区总工会

联系方式:承保理赔 0757-22830901

高明区代办点

地址:高明区泰和路162号一楼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联系方式:承保理赔 0757-88220812

三水区代办点

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西路46号工人文化宫1号楼一楼维权中心

联系方式:承保理赔 0757-87770423

佛山代办处

地址:禅城区轻工二路3号工会职校一楼

联系方式:承保 0757-82516070;理赔 0757-8251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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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参保啦!

来源:佛山市总工会、佛山新闻网

责任编辑:胡凤琳

海报设计:杨楚君

初审:霍嘉琪、李敏贤、陈绮婷、梁洁仪

复审:霍一凡

审核:袁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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