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价格补贴已发放到位,惠及全市2万多人
佛山发改 2025-03-06 21:51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佛府办〔2020〕2号)、《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佛发改价成〔2022〕1号)和国家统计局佛山调查队2月公布的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我局及时启动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对城乡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以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残疾军人按50元/人的标准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来源价格和收费管理科
编辑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佛山发改 

为民   务实   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