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顺德人才子女入学政策有效期有变化
魅力北滘 2025-03-05 18:39

各位家长看过来!

《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

(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下称《意见稿》)

正在面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

具体有哪些规定

跟小北一起来看看!

去年,顺德制定了《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顺教〔2024〕35号)。

该文自2024年3月29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2025年3月29日将到期)。

执行一年来,全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为做好全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的延续性,继续保障全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政策,顺德拟对该文的有效期限进行修订,计划将有效期限调整至2028年11月1日。

适用对象范围

与去年保持一致

根据《意见稿》,该政策的适用对象范围与去年保持一致,即符合以下条件,并在佛山全职在职工作的人才,可享受子女入学服务。

第一类

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第二类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类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第四类

按规定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C卡持卡人。

第五类

除上述规定的第四类人才以外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优粤佛山卡C卡持卡人。

点击以下蓝色文字部分
查看入学指引

2025年佛山市人才子女入学服务申请明日开始!指引→

分类别提供入学优待服务

《意见稿》根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对不同类别人才的子女服务进行了明确。

学前教育阶段:

第一、二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区申请子女入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人意愿给予安排。

第三、四、五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非本市户籍的享受本市户籍生同等待遇,或由所在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入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义务教育阶段:

第一类对象可在全市范围内申请子女入读,第二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区申请子女入读,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人意愿给予安排。

第三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由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申请入读区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划定直招比例,若申请人数不超过直招计划数,可直接录取;若申请人数超过直招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摇号确定申请入读民办学校的,享受直招的待遇,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人才的志愿和辖区内民办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具体实施依照年度招生方案执行。

第四、五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由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申请入读区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划定直招比例,若申请人数不超过直招计划数,可直接录取;若申请人数超过直招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摇号确定。具体实施依照年度招生方案执行。

高中教育阶段:

非本市户籍对象子女,在佛山市参加中考,可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资格。

转学政策

申请从外市转入顺德区就学的,结合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由转入区、镇街(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即到即办”原则办理。

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

由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空余学位情况,参照同类对象入学政策执行。

高中教育阶段

1、普通高中学校。第一类对象在全市范围内申请子女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人意愿及学位空余情况给予安排。第二、三、四、五类对象在我区申请子女转学,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衔接为原则,结合空余学位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申请转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空余学位情况给予统筹安排。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3月4日-3月12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反馈至顺德区教育局。

联系人:卓老师

联系电话:22830217

邮箱:zhuojieyi@shunde.gov.cn

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查看原公告

来源:南方+

编辑:陈素铃

审校: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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