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案整改17宗,罚金超8万元
近日,针对某农业项目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问题,里水镇迅速行动、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展现了“零容忍”的执法态度和高效的工作作风。
快速响应展担当
责令整改除隐患
接到某农业项目建筑垃圾违规处置的线索后,里水镇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现场发现了大量建筑垃圾,体积约为13立方米。通过大量视频比对、多次走访调查,初步锁定了偷倒嫌疑人。紧接着,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召集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环境监督管理所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明确整改目标和责任分工。




会后,各部门迅速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会同属地村(社区),通过实地调查、问询等方式,现场逐一核查相关线索,并约谈了相关负责人。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向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广州某公司负责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全面清理违规堆放的建筑垃圾。在执法部门监督下,当事人即时组织人力物力,对现场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截至目前,场内堆放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整改后。
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对涉事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并采取了从重裁量标准,处以罚款42500元。同时,已将相关线索向广州市城管部门进行通报,针对其违反《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中关于跨区域平衡处置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提请相关部门实施处罚。此次处罚不仅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对潜在的违法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以案为鉴敲响警示钟
巡查监控织密监管网
里水镇持续严厉打击违规倾倒垃圾行为,维护城市环境的整洁和有序。2025年1月,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视频监控设施,锁定在和顺小学路违规倾倒泥浆的当事人,并依法进行了相应处罚,责令其立即采取措施清理现场泥浆恢复道路整洁。2月10日,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经过细致调查,快速处置丰岗桥脚原纸厂地块偷倒垃圾问题,追本溯源查出涉事公司,并作出了处罚。

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制定了长效监管机制,派驻执法力量实行全天候定点巡查。同时,结合监控摄像头等技术设备,实时监控重点区域,形成“人防+技防”的双重监管模式,确保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

视频监控设备。
人防层面,组建了专业巡查队伍,对镇内重点区域展开细致排查和严密布防,队员们坚守岗位,一旦发现可疑迹象和线索,立即展开调查处置。技防层面,在里广路、和顺大道、里官路、和顺小学路等重点路段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和警示偷倒行为的违法性及面临的严重后果。同时,充分借助科技手段,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搭建起严密的监控网络。设备保持全天候实时监控,清晰记录违规偷倒建筑垃圾行为线索,为执法处罚提供有力的证据。

警示牌。
通过人防与技防的深度融合,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打击违规偷倒建筑垃圾行为上成效显著。2024年至今,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立案17宗,罚款金额86200元。涉案人员均受到应有的处罚,有效遏制了偷倒建筑垃圾的不正之风,营造了整洁的城市环境。
在此,也温馨提示心存侥幸者,切勿以身试法,一旦发现偷倒建筑垃圾行为,里水镇必将依法严惩。
接下来,里水镇将继续注重长效,强化防控,加大对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管网络。同时,里水镇将强化执法手段,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此次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问题的高效处理,不仅体现了里水镇对保护生态环境的高度重视和坚决态度,也为违规偷倒者敲响警钟。建筑垃圾的违规处置既会破坏生态环境,还可能对土地资源、水资源等造成长期危害,甚至威胁公众健康。
请广大市民群众和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因一时便利而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违规处置建筑垃圾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里水镇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共同守护绿美家园。
1、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最高可处罚款3000元。
2、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最高可处罚款10万元。
3、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最高可处罚款5万元。
4、附件
附件1:南海区里水镇现有运输企业信息。

附件2:南海区综合利用厂(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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