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佛山市高明区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印发实施。
《办法》规定了
在高明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享受的教育优待服务
同时,区第一、第三类人才子女入学
正在申报中
一起来看关键内容

市级人才是指符合《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山教基〔2023〕22号)适用对象条件,并选择高明区作为子女入学服务区的人才,可在我区申请子女入学服务。
区级人才是指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核认定的人才(其中区级人才第一、三类对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区级人才第二、四类对象,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核确认),可在我区申请子女入学服务,区级人才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区机关幼儿园幼儿在班级种植园观察、记录
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学校或幼儿园起始年级的,符合条件并审核通过的各类市、区级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具体安排如下:
1.区级人才第一、二类:
如果在本人(或配偶)房产所在地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提供本人(或配偶)在我区的住宅类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
(1)其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幼儿园的,可享受企事业单位所在镇街或本人(或配偶)房产所在镇街户籍生待遇。
(2)其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可享受企事业单位所在地或本人(或配偶)房产所在地所属学区的户籍生待遇。
(3)其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纳入直招范围。
2.区级人才第三、四类:
如果在居住所在镇街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非佛山户籍人员提供本人居住证,以居住证地址作为居住所在镇街依据,佛山户籍人员提供本人在我区的住宅类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经流管办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其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享受企业单位所在镇街或居住所在镇街政策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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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人才由区教育局根据当年的学位情况和企事业人才子女入学需求,确定企事业人才子女的入学学位数量,按照当年市、区招生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申请人在通过人才资格审核认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相应的招生报名平台办理报名手续,错过报名时间的将不再安排学位。如果区级人才子女申请入学的学校需要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申请人须参加电脑随机摇号,未摇中的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因学位数量不足未能安排入学,申请人可结合自身条件按照当年我区招生方案申请入学或自行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区沧江中学体艺节上,运动员在赛道奔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