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驾驶人(除实习期驾驶人外)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地申请参加学习,并在学习地参加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机动车驾驶证未被依法扣留或者收到满分教育通知书后三十日内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满分学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临时入境机动车驾驶人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未按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再次申请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也就是说
满分教育需要驾驶人
进行申请学习、考试
考试合格的
就可以“清分”、拿回驾驶证
或重新申领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具体如何操作呢?
下载交管12123APP → 注册登录账号 → 更多 → 业务中心 → 学习教育业务 → 满分学习考试。
请按要求当日进行至少3小时的网络学习,学习过程中,请注意本人免冠且穿戴整齐,举止文明。建议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中学习,系统会不定时抓取学习照片。系统将对网络学习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习时间不满足3小时的,当天学习记录作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提前到达佛山各区“两个教育”现场学习点(具体地址见交管12123APP)并完成签到点名签退;未按要求完成签到点名签退的,当前学习记录无效。对于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者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取消本次现场教育。可以直接取消预约,取消成功后,可以重新预约未完成的现场教育。
取消其本次教育资格,三年内不得通过网络进行满分学习。
满分学习全部完成后,通过交管12123APP进入业务中心 → 学习教育业务 → 满分学习考试 → 提交考试预约申请 → 按预约时间和考场前往考试(携带身份证明原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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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记分周期内 三次及三次以上满分 或扣了36分以上的 | |
完成教育学习后系统未自动受理满分考试业务的/需同时办理自愿降低准驾车型准驾业务的
可前往交通安全文明教育培训中心或佛山市车管所申请受理(在佛山市车管所受理该业务需预约),受理后登录交管12123APP提交考试预约。考试预约成功后,按时前往预约的考试场地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到前台确认成绩签名,打印《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约三个工作日内清分。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时在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中弄虚作假的,相应学习记录、考试成绩无效,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签注学习记录、满分学习考试或者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部分来源:深圳交警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曾劲松、骆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