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升产品含金量
展示公司实力
获得更多消费者信赖
不少商家会主动找到
各类专业认证机构
为自家产品出具相关专业认证证书
然而,所谓的“专业”认证机构
真这么专业吗?


案情简介
经调查,北京某认证有限公司在对佛山市禅城区某制衣厂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未按照审核计划的安排开展审核活动,减少认证审核时间。
执法人员通过调取禅城区某制衣厂视频监控录像发现,北京某认证有限公司审核员存在迟到早退现象。该审核员在为禅城区某制衣厂认证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但减少审核时间,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4.3.1的规定,北京某认证有限公司未按照审核计划实施审核,减少认证审核时间。
(二)未按照规定充分核实体系运行时间。
根据禅城区某制衣厂相关负责人反映,其在北京某认证有限公司业务员指引下,或业务员发来已打印好日期的表格上,把体系运行时间“倒签”,以达到体系已运行并且超过3个月的目的。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4.3.3.2的规定,北京某认证有限公司在第一阶段对禅城区某制衣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时,减少遗漏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时间“建立并实施运行且超过3个月”该项目的充分审核。
禅城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北京某认证有限公司未按照审核计划的安排开展审核活动,减少认证审核时间,以及未按照规定充分核实体系运行时间的行为,不符合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禅城区市场监管局最终对北京某认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罚款96000元的行政处罚。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从事认证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检测活动,应当完成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确保认证、检查、检测的完整、客观、真实,不得增加、减少、遗漏程序。”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认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撤销批准文件,并予公布:……(二)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的;”
认证机构多存在跨省份开展认证工作情形,在执法实务中发现认证机构违法行为主要集中为以下五种:
1.出具虚假认证结论,认证机构可能会在未进行完整、准确审核的情况下出具认证结果;
2.超出批准范围进行认证活动,认证机构可能会超出自身被批准的认证范围开展业务;
3.减少、遗漏认证程序,在认证过程中,认证机构为了节省成本或者缩短时间,可能会减少或者遗漏必要的认证程序;
4.未按期进行监督审核,认证机构未履行对获证组织应该按规定时间进行监督审核的职责;
5.安排冒名顶替人员进行审核,认证机构安排他人冒名顶替审核员实施审核。

最后,解答大家的疑问
如果涉事公司是在外省注册的
归本地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管吗?
(点击解答)
答
案

广大市民如发现
认证机构涉嫌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及有关认证规则的行为
可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切实维护认证市场秩序
打击违规认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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