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开展环境信息披露
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15日前披露
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的环境信息
敲黑板!@佛山企业
还没披露年度环境信息的
要抓紧填报啦!

如何规范开展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请收下这份操作指引

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符合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需在2025年3月15日前披露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企业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并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名单

扫描二维码查阅《佛山市2024年度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注意:若名单后续有更新,请登录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告栏查看。(https://sthj.foshan.gov.cn/tzgg/index.html)
企业环境信息
依法披露报告应包含哪些内容?

企业如何进行线上信息填报?
广东省绿色发展服务平台网址:
https://www-app.gdeei.cn/stfw/login
(如之前已有账号,直接登录即可,如无账号,点击前往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账号注册)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绿色服务发展平台企业端登录网址:
https://www-app.gdeei.cn/stfw/index
企业可在浏览器搜索“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点击“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专栏”→点击“信息填报”→点击“前往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开展披露上报工作。

*没有账号的企业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点击【账号密码】→点击【立即注册】→选择【法人注册】进行注册。

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有什么时限要求?
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15日前披露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环境信息。
企业应当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形式,披露相关环境信息。
企业在企业名单公布前存在符合临时披露内容的,应当于企业名单公布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形式披露本年度企业名单公布前的相关信息。
企业披露环境信息
有什么其他注意事项?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规程,明确工作职责,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使用的相关数据及表述应当符合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等方面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优先使用符合国家监测规范的污染物监测数据、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数据等,并建立准确的环境信息管理台账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记录,科学统计归集相关环境信息。
对未按照要求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
有什么处罚?
第二十八条 企业不披露环境信息,或者披露的环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1.披露环境信息不符合准则要求的;
2.披露环境信息超过规定时限的;
3.未将环境信息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的。
相关企业请务必及时
规范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