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王英才
电话:(010)65645585
传真:(010)65645587
邮箱:jidongche@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关敏
电话:(010)84918112
邮箱:guanmin@vecc.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编:100012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2月7日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关于公开征求《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加强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同步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3月3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执法局 邱佳禾、白飞
电话:(010)65646279、65646360
邮箱:dqqhd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征求意见反馈单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来源/生态环境部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