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检察机关2024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2024年,佛山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三个规定”部署要求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新要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市委巡察反馈整改为契机,持续压实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保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驰而不息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
为更好的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2024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4年1-12月,全市检察机关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513件,其中,市检察院填报106件,占比20.66%,基层检察院填报407件,占比79.34%。
▌两级院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填报的示范作用,共填报115件,占填报总数的22.42%。
▌全市检察机关无“零报告”单位。
下一步,佛山市检察机关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把深化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深化“四责协同”,拧紧责任链条,做到“有问必录”,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同时,我们也促请社会各界:支持并监督我市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不要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欢迎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等渠道对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进行监督,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平公正公信。
▌来源: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
▌佛山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