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乐从镇妇联律师坐班为你支招,附预约方式→
乐从发布 2025-02-18 19:09

如有人身权益、婚姻家庭纠纷等问题

需要专业律师答疑的市民注意啦

乐从妇联维权站律师非工作日坐班

免费咨询来了!

律师坐班时间:2月22日(星期六)9:00-11:30

本期律师:北京大成(佛山)律师事务所,黎家健律师

律师坐班地点:葛岸村委会调解室

有法律咨询需求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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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网上预约登记后,咨询时间安排以工作人员的通知为准。

2.法律咨询服务不收取费用,咨询内容仅供参考。

图为北京大成(佛山)律师事务所吴少芬律师2025年2月15日坐班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情况。

为提升群众法治思维,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乐从镇妇联在此推出“以案释法”板块。

本期案例

北京大成(佛山)律师事务所  吴少芬律师

王女士结婚五年,和丈夫一起经营小超市,生活安稳。但近来她发现家里存款莫名减少,日常开销也异常。偶然查看丈夫手机账单,竟发现大量网络直播平台的高额消费记录。在她逼问下,丈夫承认背着她给女主播打赏。

王女士觉得权益受损,来到妇联咨询。值班律师告知她,依据相关法律,其丈夫未经同意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且远超家庭消费水准,属于“挥霍”行为。若她不想离婚,可婚内分割财产;若想离婚,分割财产时能要求对打赏方少分或不分,王女士听后表示会慎重考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

法释〔2025〕1号

第六条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〇六十六条和第一千〇九十二条规定的“挥霍”。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来源:乐从镇妇联

编辑:佛山新闻网 张凯滢

审校:岑炽晖、麦丽敏、刘曦莹、钟美花、唐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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