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全北滘禁止!
魅力北滘 2025-02-14 17:39

注意!

注意!!

注意!!!

今年过年

很多北滘市民喜欢烧烟花

十分热闹!十分好看!

但小北在此提醒各位街坊

元宵已过

全北滘禁燃烟花爆竹

根据顺德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2025年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5年1月22日至2月1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元宵已过,已超出规定时间,请各位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停止燃放

小北,那我今晚偷偷放,可以吗?

绝对不行!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对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若私存数量较大,将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街坊们如有发现

非法储存、销售、燃放

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请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举报奖励的办法》第四条规定,鉴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隐蔽性强、危害性大、取缔难度大。凡举报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行为,经查证属实,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一)违法生产烟花爆竹的按照查实的烟花爆竹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二)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或者采购、销售的烟花爆竹属不合格产品的,按照查实的烟花爆竹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三)未经许可储存或违法储存烟花爆竹(或原材料)的,按照查实的烟花爆竹箱(50CM×50CM×50CM)或重量(30公斤)为单位,每单位奖励30元,一次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来源: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网、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陈素铃

审校: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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