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偷倒垃圾?里水严查严处!
梦里水乡 2025-02-13 18:18

开具处罚文书,责令整改

里水执法队迅速行动

打击偷倒垃圾行为

持续开展人居环境

开年整治提升大行动

垃圾中通常包含大量不可降解和有害物质,这些废弃物会污染水源、土地和空气,破坏生态平衡,给社会和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随意丢弃的垃圾不仅破坏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更会对市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带来威胁。

为聚焦“百千万工”典型镇建设,打造“三生融合”示范镇,推动城乡环境治理工作走深走实。近日,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巡查管控,发现并查处多宗垃圾偷倒案件,执法部门对偷倒行为零容忍,有效维护了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

执法队迅速行动,责令整改

偷倒垃圾被“抓现行”

案例一:视频监控精准防控

2025年1月,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和顺小学路旁工地现场堆积大量泥浆。执法队通过视频监控设施,迅速将涉事机动车辆锁定。在与交警部门的紧密联动下,执法队查询到该车辆相关信息并与当事人取得了联系。

在对当事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后,当事人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对环境的危害以及该行为应负的相关法律责任。随后,执法队依法对车主进行了相应处罚,并责令其立即采取措施清理现场泥浆,恢复道路整洁。

案例二:迅速行动精准治理

2月10日,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里广路沿线开展巡查保障工作时,发现丰岗桥脚原纸厂地块存在偷倒垃圾的情况。在执法队负责人的部署指挥下,全队迅速行动,立即对相关情况跟进处理。经过细致调查,发现偷倒行为与附近一家表业公司有关。与该公司核实情况后,执法队依法开具了相关处罚文书,并明确要求其尽快清理现场垃圾。

据后续跟进反馈,涉事公司已于11日下午对现场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恢复了地块干净整洁的原貌。

弃垃圾需文明

莫让“陋习”毁家园

里水街坊注意!

垃圾必须分类投放

不论是纸张、塑料

还是餐厨垃圾、建筑垃圾

都应按照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或者未按规定投放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近日,里水市政部门
正持续清理垃圾乱堆点
保护城市人居环境

左:整改前,右:整改后。

生活垃圾应投放在垃圾桶内待保洁公司清运。

建筑垃圾应自行运到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工业垃圾的单位应将工业垃圾妥善交由固废处理单位处理。

市民群众若发现非法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757-85608875(请保留图片或视频作为证据)。

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赖以生存的环境,让城市保持干净、整洁。然而,近年来,垃圾偷倒现象屡见不鲜,严重破坏了我们的家园。里水君在此呼吁每位市民:从自己做起,不随意偷倒垃圾,就近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共同呵护环境,为创造一个更加美丽、宜居的环境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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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水乡编辑部
来源: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里水镇城建和水务办公室(市政管理)
编辑:何颖熙
校对:郑晓琦
审校:郭璀、廖玟婷吕燕珊、赖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