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佛山市自然资源局推出“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一件事”组合并联办理。如今,企业在竞得土地或签订出让合同后,即可同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交地即交证即抵押”服务申请,实现从“交地”到“融资”全链条无缝衔接,助力项目建设“加速跑”。

以往,企业通过“交地即交证”服务可快速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但如需抵押借款,则要正式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才可申请贷款审核,且在完成抵押登记后才能正式获得放款,导致借款流程周期长,企业融资压力大。此次新规将“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一件事”组合并联办理,通过优化办理流程,降低企业融资时间成本,显著提高融资效率,切实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新规落地后,企业公开出让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且有融资抵押需求的,可以在竞得土地后,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交地即交证即抵押”服务申请。金融机构可在企业拿地阶段提前介入、靠前审批,提前开展贷前调查和贷款审批,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前指导并预审产权登记相关材料。
企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后,可及时与其贷款银行确认办理土地抵押有关事宜,启动抵押贷款预审流程,并在完成地籍调查、缴清出让价款及税费、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完善相关登记材料后,会同金融机构申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和土地抵押权首次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同步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抵押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此举极大缩短了企业拿地、交地、办证、贷款的时间周期,减轻了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为项目早日建成投产打下基础。

“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抵押权首次登记一件事”组合并联办理
是办实事、惠民生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将继续坚持主动靠前服务
让企业用地、办证、抵押贷款更便利
加速产业项目投产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