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虽美,谨防有“炸”!这份安全提示请收好!丨安全科普(287)
白坭发布 2025-02-04 12:21

春节期间

燃放烟花爆竹

是一种表达喜庆心情的方式

殊不知

在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巨响背后

却潜藏危害

不少人在燃放烟花爆竹时

缺乏足够的消防安全意识

未曾想过一个未熄灭的炮竹火星

一旦随风飘散

掉落到干燥的杂草丛

或是堆满纸皮的垃圾堆处

就有可能引发一场火灾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消防提醒

如何正确购买、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

做到“四看”“四不要”“六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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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应急管理部

编辑丨李莹

校对丨梁宇聪

审核丨庞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