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车,光线条件差,加上生物钟影响,容易使人精神犯困。若确实有夜间驾驶的需求,请确保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2小时。通过路口、居民区时要缓慢行驶。如果看到道路上出现一些石头、砖头、树枝等物体,可能是作为警示物放在那里的,驾驶人应第一时间轻踩刹车,确认安全后变换车道。
同时牢记“走灰不走白,见黑停下来”的行车技巧,驾驶途中全神贯注,切勿掉以轻心。
夜间行车,车灯是必不可少的辅助工具。在照明良好的情况下开启近光灯,在高速路或照明条件不好的情况下需要开启远光灯。
请注意!在会车时,要将远光灯切换成近光灯,这既是行车礼仪,也提高了行车的安全。夜间超车必须在道路和交通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超车时,先用远、近变光告知前面车辆,待前车让路后,再向左打转向灯,超越后给被超车辆留一定的安全距离后再向右打转向灯,驶回原车道,绝对不能强行超车,以免发生事故。来源:广东交警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曾劲松、骆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