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苞居民,存放烟花爆竹不得超30千克!| 岁末年初安全⑩
印象芦苞 2025-01-23 20:42

1月20日,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近日联合印发《佛山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面规范佛山烟花爆竹的燃放、经营、储存、运输、携带、处置等安全管理活动。

燃放安全方面

《规定》明确除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及焰火晚会、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等有关许可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重量超过30千克的烟花爆竹。由于,大量烟花爆竹集中存放,一旦遇到明火或高温,极易引发火灾,火势蔓延迅速,难以控制。因此,市民群众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前往具有许可证的销售网点少量多次购买,尽量减少烟花爆竹存储量和存放周期。

同时《规定》明确,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看护。避免未成年人因不当燃放,导致事故和伤害。

经营安全方面

《规定》中要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接受批发企业配送服务不得到批发企业仓库自行提取烟花爆竹。这一规定,则是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和配送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以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护公共安全。

且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六条,也早已规定,到批发企业仓库自行提取烟花爆竹的零售经营者,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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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应急管理、佛山+

编辑:佛山新闻网 麦燕文

审校:朱广晖、闵莘、卢颖蓝、赖博彬、罗骥、邓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