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理定价、依法合规经营
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详情如下↓
各行业经营者:
2025年元旦、春节假期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现对各行业经营者作出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经营者要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规范各类优惠促销活动。公示的价格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低标高结等方式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或散布涨价谣言。
三、各旅游景点景区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变相涨价;各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通过商业广告、产品说明、销售推介、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优惠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严禁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各类停车场要按规定在停车场入口处或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进行收费公示,并在公示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不得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应当按照公示内容和标准收费,不得随意加价。
四、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六、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公开曝光。
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线索,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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