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丨安全科普(264)
白坭发布 2025-01-21 20:45

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感谢大家长期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关心、支持!受气候影响,今年我区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财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主体,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我们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为有效防止春节期间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致信全区人民,希望大家主动配合,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抢险救援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建设绿色家园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谨记“十不要”,违规用火必严惩。在森林防火区不要携带火种进山,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等,不要让未成年人和特殊人群在林区内玩火,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要在林区内烧蜂抓蛇和放火驱兽,不要让老幼病弱残者参加扑火抢险。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当前,三水区正值森林防火的高火险期,请大家自觉做到:1、移风易俗,不要将纸钱、鞭炮、香烛等明火带入林区和坟头,提倡网祭、献花、植树等文明祭祖方式;2、积极监督投诉擅自在林区进行爆破、动火等违法违规的易燃作业;3、暂停一切野外用火,不搞烧田埂、烧秸秆、野炊烧烤,不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及开展烧火驱蜂等野外用火活动。

保护绿色家园需要你我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精心呵护,让我们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一旦发现火情,应当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110。

佛山市三水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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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三水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丨丁健迪

校对丨梁宇聪

审核丨庞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