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推动领导干部发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关键作用
佛山司法 2025-01-20 23:15

佛山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支点和抓手,通过高位部署、建章立制、府院联动、考核监督、示范宣传等方式齐抓共管、协同发力,构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新常态,领导干部头雁发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关键作用取得明显成效。2024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445件,负责人出庭率近五年首次达到100%。

● ● ●

坚持党的领导,构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体系。2024年7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市司法局)会同市区两级法院联合印发《佛山市2024年度府院联席会议纪要》,进一步推动系统构建“党委领导、府院协同、行政机关主责、多渠道监督”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新机制。全面把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重点,坚持“三个有利于”(有利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利于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审判效率),做好“三个区分”(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可以通知、可以不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科学有效发挥机关负责人“关键少数”作用,不断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坚持应诉实效导向,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实质化解争议的“关键少数”作用。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诉讼过程,积极参与诉前、诉中调解,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争议化解和矛盾稳控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明确负责人出庭应诉时应当倾听当事人核心诉求、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发表意见,提升纠纷化解质效,超过八成的复议案件在复议阶段得到化解。协同法院搭建佛山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及诉源治理。推行行政机关自行纠错机制,鼓励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实质解纷,超过二成的案件通过行政机关自我纠错而实质化解。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积极落实案后职责,依法履行生效裁判或调解书,保障出庭效果。市中院审理的某石业公司诉佛山某机关行政处罚一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与案件协调化解,入选2024年全省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十佳典型案例。

坚持深化府院联动,建立行政案件示范诉讼机制。2024年市司法局、市法院出台府院联席会议纪要,从10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动机制、持续推进应诉规范化建设。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台账,信息共享、定期通报,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监督问责机制。明确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行政应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司法局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市政府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定期研究行政应诉工作。全市上下压实责任,强化上级行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高位带动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依托府院联动,强化示范诉讼效能。注重选取被诉行政机关级别较高、具有重要争议化解价值、社会公众关注度高、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等的典型案件,对外宣传、公开开庭审判,扩大社会示范效果。

强化监督考核力度,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评价机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述法内容;明确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机关败诉率、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败诉行政案件双报告制度等指标考核力度,压实行政应诉主体责任,确保“应出尽出”。市司法局、市法院联合科学设置考核评价指标和分值权重,倒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水平、依法行政水平双提升。2024年,全市行政机关败诉81件,败诉率3.63%,同比下降2.97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法治政府建设的雁阵效应凸显。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行政应诉科

佛山司法微信团队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