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部署,十四届区委第六轮对村(社区)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安排,区委巡察组向容桂街道、勒流街道、北滘镇、杏坛镇、均安镇等5个镇(街道)党(工)委及其辖下合计51个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推动被巡察领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落实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边改边犯、虚假整改情况;有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动“百千万工程”落地落实存在差距;有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力度不足;有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反馈强调,对村巡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有力保障。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与落实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实施“百千万工程”、市委“515”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区委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有关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村(社区)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反馈要求,相关镇(街道)党(工)委要落实“镇村同责”要求,牵头深入剖析共性突出问题的根源,找准症结,统筹推进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被巡察村(社区)党委要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要着眼标本兼治,以常态长效要求抓好巡察整改,对深层次问题、反复性问题,注重从制度上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不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反馈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督促被巡村(社区)党委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党组织,要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相关负责同志,情节严重的要追责问责。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村(社区)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处理。
来源:顺德区委巡察办
顺德清风微信编辑部
编辑:郭婉琪
校对:肖初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