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钓鱼者,这份公告请查收→
明城发布 2025-01-16 19:36

公告

广大市民及垂钓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禁止在潭黎水库钓鱼、捕鱼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潭黎水库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水资源、渔业资源等属于国家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潭黎水库钓鱼、捕鱼、游泳。

二、凡是违反以上法律规定在潭黎水库范围内钓鱼、捕鱼、游泳或有危及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鼋安全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没收渔具,并由住建水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并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57-88832682)。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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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绿源鼋养殖基地保育的鼋。曾锦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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鼋。曾锦峰摄

为更好的保护鼋,放归野外是必由之路。2020年9月26日,农业农村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在高明主办2020年鼋野化适应性保护活动,20只4-5龄幼鼋被放流到潭黎水库,其后又进行了多次放流,开展野化研究。由于水库的水质好,小鱼类品种丰富,放流的鼋在这里吃好住好,生长速度比人工繁殖的更快,野化保护效果良好。

明城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明城镇农业农村办、高明融媒体中心
编辑:曾锦峰

审校:仇德华、章群胜、吕晓琳、李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