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禁止林区野外用火
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丹灶镇全体市民朋友:
当前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正在生效,天气持续干燥,火险等级极高,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丹灶镇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现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严禁违规用火。要充分认识林区野外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时刻绷紧森林防火安全弦。主动学习森林防火知识,了解森林火灾危害与预防要求,提高火灾源头控制能力。

二、自我约束,加强源头防控。在林缘区活动时要高度注意,不在林区禁火范围内做下列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烧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三、落实责任,严防失火。在森林特别防护期间,各近林区边缘工业企业、种植养殖场、商贩、小区住户等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加强生产场所员工及其他人员防火知识教育培育,严防失火。

四、全镇广大市民请积极支持森林防灭火工作,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林区违规用火行为和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报告:110或12119。
森林防火连着你我他,平安丹灶靠大家!请大家切实增强防火警觉意识,遵守森林防火法规,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共守绿水青山,共享森林美景。
丹灶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

2025-01-14

2025-01-14

2025-01-13

2025-01-13

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