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禁火期这些行为不能做!丨安全科普(247)
白坭发布 2025-01-10 20:42

  2024年11月中旬以来,我区无有效降雨,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已持续24天,火险形势十分严峻。同时,春节佳节将至,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进山休闲旅游等活动将大幅增加。在合家团聚、欢度新年之际,区森防办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到护林防火行动中来,共同守护好我区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为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三水贡献一份力量。

      2024年9月6日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颁布禁火令,禁火时间:自2024年9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止。禁火范围:全区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
在禁火期、禁火范围内禁止下列野外用火行为:
(一)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三)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四)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五)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七)其它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提示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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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深圳交警、广东交警

编辑丨陈君玉

校对丨梁宇聪

审核丨庞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