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佛山市两级行政复议机关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擦亮“佛山复议”名片,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全市办案情况


01/
收案情况
2024年,全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5355件,同比增长36.85%,再创历史新高,复议诉讼收案比值达2.2:1、解决争议的首选比值达3.5:1(减去经复议后诉讼的案件数)。市本级新收975件,同比增长53.54%,各区新收行政复议申请数均同比大幅增长,同时超过当地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首选率稳步提升,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增强。

图1:全市2012-2024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收案对比

图2:2024年市区两级行政复议机构收案数量

02/
案件类型
新收案件涉及行政处罚、举报投诉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强制、行政不作为等事项,其中行政处罚、举报投诉处理、行政确认占比较多,三类申请约占总数的70%;从类别上看,市场监管、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三类案件位居前三,分别占比27.69%、27.36%、15.3%。此外,市复议办收到复议监督申请67件,市司法局作为复议机关的案件18件。

图3:全市行政复议收案涉及的事项统计表

03/
办理情况
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结行政复议申请5220件,受理后直接纠错106件,直接纠错率为2.69%;调解化解争议1151件,综合调撤率为24.08%。复议后起诉876件,起诉率16.78%,超过八成的行政争议在复议后得到实质化解;法院审结案件中行政机关胜诉率97.63%,复议决定经得起检验。

图4:全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办结情况
主要做法和成效


坚持党的领导,推动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正确有效实施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年初市政府专题听取2023年度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情况,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新复议法精神和修订内容,各区政府同步开展了学习。市本级优化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处理程序,明确一般案件授权市司法局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有力提高案件办理时效。
深化新法学习宣传,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新行政复议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组织全市复议应诉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审判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在各级行政机关开展新法专题宣讲25场次,实现全员培训全覆盖。推动新法进村居、进园区、进校园,在均安镇沙头社区、织梦产业园、智城学校等开展宣传。




创新开展试点改革,在禅城、南海开展“行政复议官”试点,全省率先任命首批8名行政复议官,创设“1+1+N”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办案责任制、自聘辅助人员等机制,为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供佛山智慧,相关报道在司法部、省政府、省委政法委、法治日报等权威媒体转载。


聚焦便民为民,持续打造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
持续拓宽申请渠道,畅通互联网、书面、口头等多种渠道,全面推广应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在企业密集的街道、园区设置一批服务(联系)点,多方位保障群众就近便利申请行政复议,全年全市新收复议申请5355件,复议收案大幅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收案数,行政复议分流行政争议效果显著。
提升实质解纷比例,将调解、和解贯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健全完善复议案前调解、督促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行政机关先行化解等机制,实现案前化解争议381件,受理后调解和解结案770件,制发行政复议调解书12份。


提高涉企工作水平,落实开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复议进园区、设立复议联系点等活动,为企业申请复议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办理涉行政协议、行政赔偿等新型案件,办结涉企复议案件671件,直接纠错14件,为企业挽回大量经济损失。


延展监督效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
切实履行职责,督促落实繁简分流、调查取证、听取意见、听证程序及复议决定的规定要求,全市采用简易程序办结的案件999件,占比25.34%,平均结案时间仅需20日左右,普通程序听取当事人意见100%全覆盖,开展现场调查21次、听证4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26人次)、与行政机关研讨会商151次,办理涉下级司法行政机关复议案件18件、复议监督67件。


加强个案监督,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直接作出变更决定16件、撤销29件、确认违法55件、责令履行6件,直接纠错率2.68%。落实行政复议抄告规定,对纠错案件实行专函抄告并要求行政机关及时反馈案后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共专函抄告复议文书148份,附随抄告2369份。
推进“以案治本”,找准行政复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推动征收拆迁、城市建设、治安管理、劳动保障等争议多发领域的源头治理,全市制发复议意见书18份、建议书4份、提醒函6份,切实做到“办理一件、规范一片”。

深化协调联动,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配合
加强府院联动,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要求,与市中院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和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复议诉讼衔接6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着力构建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印发《行政争议诉前转递行政复议工作方案》,促进行政争议由诉前导入复议程序。

加强应诉工作,持续贯彻落实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全年负责人出庭次数1445人次,出庭率100%。市中院审理的某石业公司诉某机关行政处罚一案,入选2024年全省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十佳典型案例。

下一步
佛山将锚定“主渠道”的目标定位
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
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以高质量行政复议
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