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过春节了
朋友圈、微信群也热闹起来
有卖年货的、卖对联横幅的……
但需要提醒的是
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
涉嫌违法!!
近日,萧山宁围派出所接到线索,某小区住户陈某在家中非法存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门核查,当场查获部分烟花爆竹。

经调查,民警又在另一小区地下车库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59箱,总重量达1749千克。原来,陈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线上渠道购买一批烟花爆竹,违规存放在小区地下车库内,准备找机会售卖和赠送亲友。

目前萧山警方已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对查获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近日,在合肥滨湖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市民唐某在微信群中发布销售烟花爆竹有关信息。经查,唐某在小区居民楼内储存烟花爆竹并用于销售,派出所民警依法予以扣押。

目前,唐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追查中。
在此提醒各位市民
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
涉嫌违法
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
售卖方、转发者
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但是,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数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发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此前,南海区发布了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燃放时间、区域和种类等作出严格要求。为营造安全和谐的节日氛围,近日,桂城应急办执法人员联合有关部门,在南海区平洲永安南路路段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执法检查,查获了两名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男子。

两名男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检查组迅速采取行动,并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桂城君再次提醒广大企业和市民
非法经营、储存、销售、
运输烟花爆竹属违法行为
切勿知法犯法!
以下注意事项要牢记





购买烟花爆竹请到正规零售店
切勿向非法经营者购买烟花爆竹产品
通过微信、朋友圈、抖音等网络平台
贩卖烟花爆竹也要负法律责任
举报投诉电话: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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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2025-01-06

2025-01-06

审校:肖欢欢、杨洋、吕燕珊、杨洁怡、罗静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