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试行!听音湖片区公共区域最新管理规定

听音湖片区是西樵镇重要的文旅核心区和对外展示窗口之一。为了给广大游客、市民一个优美、安全的旅游休闲环境,请您在游玩时自觉遵守管理规定,支持和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 听音湖片区设置樵园公园为市民文娱活动区域,其他区域为禁噪区(政府公共活动除外),市民自发开展的跳舞、唱歌等产生噪音的文娱活动需在文娱活动区域内开展。进行文娱活动时要注意控制音量,避免影响周边环境,接受相关部门管理。开展文娱活动时间为:8:30-12:00,14:30-21:30。
听音湖片区公共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口香糖、烟头、各种食品包装物等废弃物,向湖中抛弃、倾倒废弃物;
(二)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吊挂、晾晒物品;
(三)在树木上攀爬、折枝、钉钉、牵绳挂物,采摘、践踏花草;
(四)擅自迁移、砍伐树木,损害树木致死;
(五)未经批准散发、张贴、悬挂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品;
(六)未经批准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七)未经批准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和宣传活动,严禁擅自摆摊设点兜售商品;
(八) 从事迷信和非法集会活动,寻衅滋事,乞讨,赌博或变相赌博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九)未经批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听音湖片区区域;在区域内使用木炭、电磁炉、燃气炉等进行生火、烧烤、煮食、野炊等行为。
(十)在湖面嬉水、游泳及水面垂钓。
听音湖片区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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