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 | 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 水资源税税源采集及申报
佛山税务 2024-12-27 20: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可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完成水资源税的申报缴纳。
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水资源税申报: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1.选择税款所属时间。按次申报的不用填写。
2.当期未采集税源基础信息的,点击【新增税种】,选择【水资源税】。出现水资源税卡片,点击【税源采集】。
当期已采集税源基础信息的,系统自动带出水资源税卡片,点击【税源采集】。
3.进入【水资源申报】功能界面,系统会自动带出当期应申报,且未申报的全部税源。已申报的税源当期不再显示。非当期应申报税源不显示。
可对税源进行新增、修改、删除操作。对于存在有效申报信息的税源不显示【删除】按钮,即不允许删除税源信息。
4.新增全新税源的,应点击【新增税源】,进入【水资源税税源明细表】,填写完整信息。修改已录入税源的,点击【税源明细】修改。
5.填写《水资源税税源明细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取水许可证、取水口等信息,点击【保存】。
“水源类型”“特殊取用水类别”“取用水行业”“适用税额等次”必须按照标准税额配置表填写,否则将无法带出适用税额,无法填写申报明细。如果系统没有带出适用税额,请纳税人检查税源采集信息是否有误。
新增税源时,无需填写“税源信息变更生效日期”和“税源信息注销日期”
有重大违法情况的应报送附列资料。其他情形(包括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情形)可以不提交附件。
按期申报的,系统会强制监控当年上期是否已完成税源采集,若上期未采集,本期阻断采集。属期2024年的不校验,每年首次申报不校验、税源首次申报不校验。
1.在水资源申报界面填写申报信息。可点击【申报表明细】查看完整申报表,进入《水资源税申报减免明细表》,填写具体申报信息。
2.填写《水资源税申报减免明细表》,点击【提交】。
“上期累计取用水量”按照该税源当年往期旧申报表中“本期取水量”累计合计数确定。2024年第四季度可更改,2025年后系统按照该税源当年往期申报表中“本期实际取用水量/发电量”累计合计数确定,自动带出,不予修改。
“0006064023 | 工业用水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本年度百分之二十水资源税”减免税政策实行名单式管理模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等部门及时公布享受减征政策的纳税人名单。名单内的纳税人可以选择该减免减免税政策。
“本期减免税取用水量/发电量”不得超过申报计算明细中的第7栏“本期计税取用水量/发电量”。
3.回到【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界面,勾选水资源税,点击【提交申报】,保存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4.按提示进行信息确认。点击【确定】。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