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佛山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公共突发事件能力,健全佛山市猪肉、食盐和药品储备制度,我局在《佛山市猪肉食盐和药品储备管理办法》(佛发改物资〔2021〕6号)基础上,起草了《佛山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征求并采纳了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形成了《佛山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7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佛山市发展改革局物资储备科(电子邮箱:wzcbk@fsdr.foshan.gov.cn)。
附件:佛山市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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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佛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