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到非定点医院分娩,可以享受生育待遇吗?
佛山12345 2024-12-26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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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非定点医院生娃

是否还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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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含居民医保参保人或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到非定点医院分娩或流产,是否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参保职工(含居民医保参保人或职工及失业人员的未就业配偶)除急诊和抢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分娩或流产费用不予报销。

关于生育待遇

还有这些常见问题有解答!

01

女职工生育前因怀孕不适住院产生的医疗费是否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女职工分娩住院前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住院费用,按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核报。

02

生育保险待遇包含哪些方面?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费用: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含宫外孕终止妊娠,以下统称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诊治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

职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按100%的比例纳入核报范围;其他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03

从何时起,国家生育政策不再作为享受生育待遇条件之一?

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8号)中对《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的修改,从2022年12月4日(含)起发生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再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作为享受待遇的条件。

(一)对于生育门诊就诊(包括产检、计划生育手术、终止妊娠等)自2022年12月4日(含当天)发生的费用均予以报销。

(二)对于生育住院就诊(包括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终止妊娠等)自2022年12月4日(含当天)发生的费用均予以报销,此前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对于存在跨新政策执行日期住院的医疗机构应予以分单处理,自2022年12月4日(含当天)发生的费用可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零星报销。

(三)生育津贴:对于12月4日前未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已分娩或流产,处于有效参保状态并于12月4日起仍在法定产假期间的情形,可以从12月4日开始享受生育津贴。

(四)居民医保参保人和职工未就业配偶在2022年12月4日(含)后分娩的,不再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作为享受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条件。

04

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项目;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纳入的。

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生育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统筹基金先行支付。统筹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05

递交资料办理生育保险零星报销手续后,报销金额会在何时到账?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生育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请后,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拨付,并告知办理结果;不符合支付条件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支付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06

参保人如需查核社保局划拨生育津贴的数额以及是否已发放的,可通过什么途径查询?

参保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1、①微信搜索进入“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登录,页面左上角“参保地”选择“佛山市”。

②在【业务办理】栏目下点击进入【生育津贴待遇结算打印】界面。根据“生育日期”选择需要打印的生育津贴待遇信息,点击【提交打印申请】。

③返回上级菜单,点击进入【单据查询打印】界面,点击【预览】查看生育津贴核定表,保存图片即可自行打印。

2、请参保人本人带身份证和受理回执到业务经办的社保分局前台打印待遇核定表查看。(单位经办人查询,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和受理回执)

07

关于生育津贴:分娩前转单位和分娩后转单位,对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什么影响?

原则:生育津贴由分娩时所在单位申领。(申领时限:分娩日期次日起3年内,超时不补)

特殊情况:

职工在产假期间更换单位但未中断参保缴费的,由更换前后的用人单位分别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分别核发生育津贴给分娩时所在用人单位及产假期间更换后的用人单位。其中用人单位在申领津贴前注销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已注销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个人申领已注销单位的津贴。

分娩时所在单位在产假期间或期后已注销有承继单位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已注销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其承继单位申领整个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08

分娩或施行计生手术申请生育津贴的时候,分娩和施行计生手术当时是否需要参保状态即可?还是在申请的时候也是需要保证待遇正常的情况下才可申请吗?

单位或个人申请生育津贴,需参保人在分娩或施行计生手术的上月和产假期间处于连续参保状态且需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中断缴费后补缴的,不计连续参保缴费。单位或个人提交资料申请生育津贴时不要求参保人处于参保状态。

09

生育津贴高于或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如何计发?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缴费工资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本年度新参保的用人单位,生育津贴以该单位本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复制以下网址到浏览器中打开,了解《佛山市生育待遇标准表》:

https://fs12345.foshan.gov.cn/net_knowledge/#/knowledgeContent?code=CFS00010894

END

佛山12345微信编辑组

来源 | 佛山12345

编辑 | 佛山新闻网 辛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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