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春节前后环境安全防范工作的提醒函
佛山生态环境 2024-12-25 17:45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春节前后

环境安全防范工作的提醒函

各有关企业:

春节临近,为保障环境安全形势稳定,预防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帮扶和提醒企业管理者们做好春节前后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工作,充分保障企业工作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春节前后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如下提醒: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企业全员参与,将环境应急管理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作为企业安全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实抓细各项举措,全面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落实自查自纠(“一线”是指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三排”是指排查【对生产过程中存在隐患进行排查】、排序【根据隐患排除难易程度及影响程度进行排序】、排除【排除隐患措施、过程】),务必对污染治理设施、危废贮存场所、雨污排放口、应急池等区域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务必做好各项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节假日停工停产企业务必做好废水废气处理工作。

三、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好各项生产、施工作业。各企业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足配好消防安全设施及应急设备,做好防火防灾工作。对设备检修作业时,落实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要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七不准”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防事故发生。(“七不准”是指未经风险辨识不准作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准作业、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没有监护不准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准作业、未经审批不准作业、未经培训演练不准作业)

四、做好放假期间的环境安全工作。在污染防治设施停用前,必须安全停止各项生产工艺;确保停产前各类污染物妥善贮存处理,废水收集池、处理池要安全规范清理;务必将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物质规范存放,严禁室外堆放;对特种设备(放射源、射线装置)使用企业,安全防护、安全联锁等装置必须使用正常;确保雨、污水应急阀门处于有效状态,事故应急池未被占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污染物能够有效收集;执行节假日值守制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上报。

五、必须认真对待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按照先排查、后复工复产的原则,对生产设备设施、应急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罐区、危化品储存装置和厂区、厂房内标识标志、仓库内标志线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落实污染防治设施检修,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后,再逐步开展生产设备的使用,确保安全后方可复工复产。涉危险废物、涉放射源及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等重点企业,须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防范制度,及时校验应急机制的可行性。对节后回岗位工作的员工,要进行环境安全再培训、再教育,务必使每位员工具备基本的环境安全意识,熟悉相应工种的岗位危害,知晓应急响应程序。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5日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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