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生鲜灯”!祖庙街道8个档口被处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在“生鲜灯”禁令实施一周年之际,祖庙街道市场监管所在辖区开展“生鲜灯”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让生鲜食用农产品回归“素颜”,用心点亮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护民灯”。
此次检查执法人员以农贸市场及其周边大小型商超、生鲜肉店、蔬菜水果店为重点,通过查看肉类、蔬菜和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亮度,辨别灯具是否合规,检查是否存在“变脸”“生鲜灯”。执法人员对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向经营单位科普正常照明设备要求,讲解相关政策,让经营户了解使用“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参与到生鲜食用农产品“生鲜灯”的治理行动中,支持“生鲜灯”禁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共享氛围。


下一步,祖庙街道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加强动态监管,确保禁用“生鲜灯”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生鲜灯”专项治理成果,对违规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经营主体依法予以处理,还原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保障消费者权益。
祖庙微新闻编辑小组
来源:祖庙街道市场监管所
编辑:佛山新闻网 霍浩琳
审核:温爱霞、杨荣燕、赖沅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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