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祖庙街道开展2024年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祖庙街道开展执法行动,严查厨余垃圾违规收转运
祖庙街道开展
2024年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2024年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纵深推进治理欠薪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防范因欠薪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12月,祖庙街道召开2024年治理欠薪冬季行动部署会议和祖庙街道关于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联合检查工作会议,对2024年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提出工作要求并作部署。

按照部署,从12月16日起,禅城区人社局、禅城区城建水务局和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祖庙街道城水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开展风险隐患集中检查工作。
检查组围绕在建工程项目工人实名制、工人工资分账制度和工资发放等问题,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询问工人等方式,对辖区25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2个存在风险隐患项目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理。



同时,检查组还对项目施工单位和工人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在项目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小册子等方式,引导单位自觉遵守,工人合法理性维权。
此次联合检查,有效规范了辖区建筑企业的用工行为,进一步提高了用工双方的法律意识,有力推动劳资纠纷源头防范化解,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工地、化解在萌芽,为农民工安“薪”过年夯实工作基础。
1.《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检查制度,规范监督检查程序,依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不得弄虚作假、阻碍、拒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祖庙街道开展执法行动
严查厨余垃圾违规收转运

近日,祖庙街道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祖庙垃圾分类办)联合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对辖区内餐饮机构厨余垃圾私运问题开展摸排工作,通过前期排查和证据收集,发现辖区内部分餐饮机构和商业体存在长期将厨余垃圾未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理的行为。
12月18日,祖庙垃圾分类办联合禅城区城综局环境卫生股,对辖区某商业综合体内的餐饮机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扣下已经开展私运的厨余垃圾380公斤,并对典型餐饮机构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其立刻停止违法行为。


下一步,祖庙垃圾分类办将联合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对辖区内存在厨余垃圾私运问题持续开展排查和执法,对屡次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将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做进一步处罚。
厨余垃圾规范收运,有利于生活垃圾的减量化,也杜绝了一些不法分子将厨余垃圾通过不合规的手段重新流向市场、流向餐桌,希望各餐饮机构如有存在将厨余垃圾交由没有资质的公司收运的行为,要立即停止。爱护环境,创建绿色家园人人有责。
祖庙微新闻编辑小组
来源:祖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编辑:佛山新闻网 霍浩琳
审核:温爱霞、杨荣燕、赖沅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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