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推动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履职报告制度
佛山人大 2024-12-20 20:03

12月20日,南方日报第A14版刊发《佛山推动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履职报告制度 接受人民监督 增强履职能力》一文。

全文如下

创新探索不停步,佛山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2024年,是佛山的人大代表工作迎来变革的一年。今年,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佛山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每名市人大代表在每届任期内至少向原选举单位报告一次履职情况,并首次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这意味着,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在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履职报告制度上迈出重要一步。

以往,代表法等法律只规定了直接选举的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首次从法律上将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的范围扩展到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层面。

在上位法的指引下,佛山市人大常委会逐步在全市铺开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相关工作,不断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履职服务,密切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增强代表履职责任感和积极性。

“连续做了3届人大代表,今年第一次回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感觉非常好!”佛山市人大代表、三水区乐平总商会专职秘书长严峻说。

今年7月,佛山首次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三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供图

与选民面对面
直选代表被“测评”

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是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举措。

在今年面向全市范围推动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之前,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这在代表法中已有相关规定。

那么,究竟何为直接选举,何为间接选举?

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两者是相对而言的。由选民按选区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叫直接选举,例如佛山的区、镇两级人大代表。

由选民按选区选出本级人大代表的基础上,再由这些代表依法投票选举产生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和上一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叫间接选举,例如佛山的市级、省级和全国人大代表。

这些年来,佛山各个区、镇直选代表的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早已有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方式也是多种多样。

在今年的“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期间,顺德区伦教街道人大工委组织11名区人大代表向各自选区的选民群众代表报告履职情况,自觉接受选民监督。这其中,有5名为口头报告、6名为书面报告。报告后还有选民评议人大代表环节,选民群众代表填写了《顺德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民主测评表》,对代表们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有人大代表认为,评议是对自己的鞭策和鼓励,让其找到了履职的差距和不足,也更坚定了其做组织信赖、群众满意的人大代表的信心。

三水区白坭镇率先在全区开展区、镇人大代表回选区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活动。从最早试点到现在的全员、全程、全面迈进,不断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不断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不断加强群众的监督意识,不断推进民主建设。

就在10月下旬,三水区第43、47选区、白坭镇第21—26选区和第45选区人大代表2024年述职会在白坭镇周村村举行。榕树下,人大代表与选民一起开了一场报告履职情况与测评会议。

会上,11名区、镇人大代表依次上台进行履职报告,他们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自身在履职、服务群众、为选民办实事等方面作了详细、深入的汇报,还深刻反思自身在履职过程中的不足,提出了改进措施。

选民在听取履职报告后,认真填写测评表,对代表们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一张张测评表,承载着选民对人大代表的期望与信任,也成为人大代表不断前进的动力。

当天,选民代表以无记名的方式,按照“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现场报告履职情况的11名人大代表均被评为称职。

“返乡”迎“大考”
促市人大代表提能力

“我把这次报告履职情况当作对我这么多年代表工作的一次总结汇报,让我的选举单位看到我这些年在做什么,做出了哪些成绩,还有哪些不足。”参加完今年的履职情况报告,严峻对市级人大代表这一身份的理解变得更加深刻。

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首次从法律上将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的范围扩展到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层面。

去年底,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开始结合实际,谋划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相关工作,今年更是动作频频。

6月,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办法》,明确要求佛山市人大代表应当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并明确报告履职情况的组织、频次、方式、内容以及结果运用,确保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有章可循、有序开展,进一步密切市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这其中有不少规定翔实而具体,例如,确保2025年底前完成每名市人大代表本届任期内至少向原选举单位报告一次履职情况的目标,其中口头述职代表占到本选举单位代表总数的30%以上,为佛山市人大代表各选举单位在具体操作层面作出明确要求。

7月26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部署的“佛山市人大代表(三水区)述职工作会议”举行,由三水区选出的6名佛山市人大代表现场作履职情况报告,接受原选举单位监督。这也是佛山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当天,6名佛山市人大代表围绕当选代表以来,在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今后努力方向报告履职情况。三水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述职代表所在代表联络站站长和进站代表认真听取了代表的履职报告,就代表履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严峻就是当天报告履职情况的首批佛山市人大代表之一。“这样的履职报告能让原选举单位了解我还能够为大家做什么;除此之外,这不仅是对履职工作的自我总结和审视,也在相互交流中,让我们学习到其他代表的工作方式,提高了自身的履职能力。”他直言。

搭建常态化述职通道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间接选举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是代表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

这也意味着,间接选举的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和直接选举的代表向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有一个共同原因——被谁选出来,就要接受谁的监督。

一般而言,人大代表在任职期间是不是履行了职责,履行职责的情况怎样,选民和原选举单位很难了解掌握,从而也难以行使对代表的监督权。但是人大代表向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既能让人民群众监督了解代表工作,又能提醒代表明确自身责任。

从此前直接选举的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报告工作,到如今间接选举的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成为代表履职的法定行为,这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在佛山的实践中,不断发展出的旺盛生命力。

这样的生命力并非突如其来,早在多年前,佛山市各级人大就已经开始探索。

2019年,《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区选出的市人大代表开展述职评议的工作方案》就已出炉,要求每年选取3至5名市人大代表口头报告履职情况,选取3至5名市人大代表作书面报告。这其中的报告内容也很丰富,包括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参加履职学习培训情况;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的情况等,并且把代表履职报告评议情况作为评先树优和代表连任的依据之一。

直到今年,多年探索结出硕果。《办法》出台后,佛山市人大常委会鼓励三水区人大常委会先行先试,在全市范围内首次组织召开佛山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会议,其他四区前来观摩学习,用实际行动为各个市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单位作出示范,全面推动市人大代表述职活动更好开展。

履职报告本身不是目的,目的在于通过履职报告评议,进一步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服务机制,加强市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促进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作用。

另一个重要之处在于,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并不是一个单向的汇报,而是代表与选民之间的一种“对话”。制度化的履职报告,在人大代表与选民和选举单位之间搭建起一条常态化的沟通渠道,能有效提升选民的监督意识。

“推动这项工作是代表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的实际举措。《办法》加强了顶层设计,鼓励各区人大按照《办法》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在保质保量保效果的前提下,有序推进这项工作。”佛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有关负责人说,将进一步强化代表接受原选举单位监督的自觉性,让代表的作用凝聚成佛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王蓓蓓

编辑:佛山人大微信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