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机构入库资格认定及增补工作的通知
容桂发布 2024-12-19 21:45

容桂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机构入库资格认定及增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丰富学生校园生活,提升学生核心素养,实现校内课后服务高品质与多元化,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机构入库资格认定及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定工作
2023年3月容桂街道发布了《关于公布容桂街道校内课后服务机构入库名单》,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凡是入库名单的校内课后服务机构,需重新进行资格认定,资格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从事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培训的,须提交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二)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运营主体,须持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部门颁发的相应《营业执照》;证照名称与《关于公布容桂街道校内课后服务机构入库名单》保持一致。注意如名称不一致,则需要重新申报)。
(三)从事综合实践(素养)类培训的,所持《营业执照》经营(业务)范围须与申报开设课程相匹配;所持证照2023年度年审(年报)无异常情况。
凡资格认定通过的机构,将自动进入2025 年容桂街道校内课后服务机构入库名单。

二、入库增补工作
(一)增补入库资格
凡申请入库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资格增补的培训机构,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同时应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利性营业执照);凡申请入库综合实践(素养)类资格增补的培训机构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所持证照年审无异常情况,且在有效期内。
(二)增补入库资料提交要求
有意参加容桂街道校内课后服务增补入库的机构,需提交下列资料,资料按顺序号依次装订好。
1.加盖本机构公章的《容桂街道校内课后服务培训机构增补入库申请表》(附件 1)。
2.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如有效期少于6个月,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到期前换领新证)。
4.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培训机构课程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简介、课程简介、师资情况、应急预案等。
6.培训机构的师资花名册(附件 2-2),并附相关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购买社保等佐证材料复印件。
7.培训机构的开设课程情况表(附件 2-1)。上述提交资料均用 A4 纸,复印件均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三、入库增补及资格认定资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自通知公告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中午12 时止。资料提交装订好纸质版一式一份,上交至容桂街道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地址:容桂街道文化艺术中心一楼)。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28387285
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37501957@qq.com

容桂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1:容桂街道校内课后服务培训机构增补入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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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容桂街道校内课后服务增补入库机构开设课程及师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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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容桂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编辑丨关笑桦 刘静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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