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网络在个人生活中的占比不断增加,在享受互联网便利同时人们也更频繁地在互联网中体验到不愉快、不和谐的经历,近年来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生活中那些质量好的产品,在网上却恶评如潮,大家都认为的好电影,网上则是评分极低的烂片,现实中很好的一个人,在网上又是人渣般的存在,这种现实和网络的巨大差异,常常让人搞不清真相,这就是“网络暴力”的威力。

网络暴力是指由网民发表在网络上的具有“诽谤性、诬蔑性、侵犯名誉、损害权益和煽动性”这五个特点的言论、文字、图片、视频。会针对他人的名誉、权益与精神造成损害,它打破了道德底线,往往也伴随着侵权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

“网络暴力”存在的社会现象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伤害与诬蔑。
在网络这样一个虚拟的世界中,真假原本就难以辨识,而在网络暴力事件的不断冲击下,原本难以辨识的真善美和假丑恶变得更加难以区分。
网络暴力异化了舆论监督的作用,网络暴力事件频发,网络暴民频现,它在无休止地恶意攻击当事人,许多不明就里的网民加入其中,他们变得麻木从而变成欣赏闹剧的看客,渐渐失去同情心和爱心,逐渐形成无聊的看客心理和冷漠的情绪。
出格的言论和不理智的行为势必对普通网民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而情绪化状态的人往往是不冷静和不理智的,容易做出极端危害社会的举动。

对于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不同心态和出发点,很多人都自觉不自觉地加入了网暴的大军。虽然自由表达是一种权利,但也要担当起维护文明与道德的底线,保持必要的理性、客观。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抵制网络暴力,不做键盘侠。
来源:西安经开公安
编辑:佛山新闻网 沈楠
审校:岑炽晖、麦丽敏、刘曦莹、钟美花、唐佳辉
LECO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