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新增1家医药服务定点机构→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 公布2024年第六期取得定点资格 医药机构名单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佛医保〔2021〕93号)和《佛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佛医保〔2021〕94号)的相关规定,经评估、公示等环节,确定佛山普康医院等7家医药机构自2024年12月9日起取得相应医药服务定点资格(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 公布2024年第六期取得定点资格 医药机构名单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佛医保〔2021〕93号)和《佛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佛医保〔2021〕94号)的相关规定,经评估、公示等环节,确定佛山普康医院等7家医药机构自2024年12月9日起取得相应医药服务定点资格(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