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新增1家医药服务定点机构→
禅城南庄 2024-12-10 19:39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

公布2024年第六期取得定点资格

医药机构名单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佛医保〔2021〕93号)和《佛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佛医保〔2021〕94号)的相关规定,经评估、公示等环节,确定佛山普康医院等7家医药机构自2024年12月9日起取得相应医药服务定点资格(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第六期取得定点资格医药机构名单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

来源 |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编辑 | 禅城南庄编辑部
审校 | 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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