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多缴、错缴、重复缴纳?教你这样退费!
佛山12345 2024-12-10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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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

多缴、错缴、重复缴纳?

教你这样退费!

一、受理范围

因缴费人多缴、错缴、重复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可申请退费。

社会保险费退费原则上采取税务机关受理、社保经办机构退还的方式。

二、所需材料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资料形式

份数

1

《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

必报

原件

1份 

2

历史缴费明细表(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印章)

不同统筹区重复缴纳的

原件 

1份 

3

退休证明材料(包括退休证、身份证、养老待遇核定单);劳动档案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不一致的,应提供缴费人最早的劳动档案出生年月的证明材料

缴费人已退休的

复印件 

1份 

4

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包括:有权核定劳动关系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法院等)出具的书面证明、有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及亲自签名的书面证明等】

缴费人与用人单位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

原件 

1份 

5

死亡证明

缴费人死亡的

复印件 

1份 

6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属于其他情况退费情况的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

原件 

1份 

7

单位账户开户证明或一般账户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退费账户存折(或借记卡)】

退费账户与原缴费账户不一致的

复印件 

1份 

8

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证明需由离职员工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缴费人离职的

复印件 

1份 

9

社保费缴费凭证

同一统筹区内重复缴纳的

原件 

1份 

10

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协办函

托收单核定数据出错的;托收单指《追溯补缴社保费核定表》《追溯变更缴费项目缴费核定表》《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差额年限缴费核定表》等由社保部门出具委托税务部门征收的凭据

原件 

1份 

三、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核验,将退费信息传递给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社保经办机构一般自确认退费次月内将款项退还。

四、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办理-归档

五、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预约方式、办理地址、办公时间

详见《五区税务局各办税厅地点、办公时间及预约方式》:

网址:https://fs12345.foshan.gov.cn/net_knowledge/#/knowledgeContent?code=CFS00010166

2、有无支持自助终端机办理

(二)线上办理

相关操作指引详见附件

六、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七、咨询监督

12366

八、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用人单位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复制以下网址至浏览器下载相关附件:

https://fs12345.foshan.gov.cn/net_knowledge/#/knowledgeContent?code=BFS00008999

END

佛山12345微信编辑组

来源 | 佛山12345

编辑 | 佛山新闻网 辛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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