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童”行,精彩呈“宪” | 塘律说法⑮
品质大塘 2024-12-09 19:39

头条推荐

“腊”么精彩!三水大塘第二届劲农腊味美食节精彩纷呈→

今年12月1日至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大塘镇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核心主题,精心策划并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宪法周宣传活动。

“法治护未队”成立次日,在莘田村“法治塘水铺”为幼儿园小朋友们带来生动活泼的宪法教育课,通过播放宪法知识视频、以案释法、寓教于乐的方式,让他们对宪法有了初步的认识,提高了他们法治意识,让法治种子在他们的心中生根发芽。

在国际残疾人日活动现场,介绍残疾人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政策,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维权途径的信息,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尊重。

在大塘镇第二届劲农腊味美食节,为游客们发放宪法、民法典知识手册,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诈骗知识、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让他们放心购买心仪的腊味产品。

经过一周的密集宣传与实践,大塘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氛围不断增强,形成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社会风尚。接下来,大塘镇将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与渠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同时,加强与各方的合作与交流,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助力法治大塘、平安大塘建设与发展。

塘律普法时间到!

案例1

陈某与谭小某、黄小某、刘小某等四人均为某中学学生。2024年2月,刘小某怀疑陈某在校说其坏话而产生报复心理,伙同他人对陈某实施殴打,造成陈某受伤。该事件还被拍摄视频并上传至社交平台广泛传播。事后,陈某将涉事人员及其父母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小某、秦小某、岑小某、谭小某以书面形式向陈某赔礼道歉,并与其监护人连带赔偿陈某各项损失共计43584.80元。

淼小法提示:

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三观,面对校园欺凌,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参与其中,沦为帮凶,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不做旁观者,对欺凌行为勇敢说“不”。

案例2

广州增城赵某的儿子赵小某热衷于网络游戏。2024年7月,在一周的时间里,10岁赵小某多次使用电子设备向某游戏充值,用于购买游戏皮肤、游戏道具等,每次充值金额从十几元到几千元不等,累计充值达18920元。赵某发现之后,通过微信小程序的客服提出退款申请,但被拒绝。赵某以游戏服务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全部充值款项18920元和赔偿其他经济损失。法官认为根据原告赵小某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其进行小额充值的行为,应当认定有效,其进行大额充值的行为,效力处于待定状态。经法院调解,最终游戏服务公司退还赵某9000元。

淼小法提示: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督教育,引导孩子正确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同时保管好自己的各项账号密码和支付密码,减少未成年人使用的可能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来源:大塘司法所

编辑:莫小文

审校:佘高红、黄高、黄静文、王梓遥


(上下滑动查看)

向上滑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