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开始报名!北滘公办中小学校转学插班公告出炉→
魅力北滘 2024-12-06 21:15

各公办中小学:

根据《顺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普通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顺教〔2023〕134号)、《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顺教〔2024〕35号)文件精神,我镇即将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公办中小学校转学插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具体审核材料时间由各校自定。

报名对象

北滘镇公办中小学校原则上只接受以下两类生源的转学插班报名:

(一)户籍回流生(非北滘公办学校学籍的北滘镇户籍生)

(二)符合顺德区人才子女入学规定的学生。

报名材料

(一)户籍回流生

1.《北滘镇公办中小学户籍生转学报名表》(附件1,一式1份),此表格可通过“魅力北滘”微信公众号下载或到各公办中小学校保安室领取。

2.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学生的出生证,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其中原件经学校查验后退回。

现场报名时需出示粤省事APP中查询广东省居民户口簿信息,请家长预先下载粤省事APP,并登录申领电子户口本。现场报名时由作为户主的家长去学校报名,才能出示学生的电子户口本。详情请扫码查看《粤省事APP查询广东省居民户口簿信息操作指南》。

扫码查看《粤省事APP查询广东省

居民户口簿信息操作指南》

3.《学籍基本信息表》,要求由现就读学校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打印,须准确记录现就读学校、学校标识码、年级及全国学籍号,并贴上学生的照片、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

(二)顺德区人才子女

1.《北滘镇人才子女入学服务申请表》(附件2,一式1份);

2.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学生的出生证,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其中原件经学校查验后退回;

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背面);

4.《学籍基本信息表》,要求由现就读学校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打印,须准确记录现就读学校、学校标识码、年级及全国学籍号,并贴上学生的照片、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

5.父母作为顺德区人才一方在北滘镇连续参加 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6.父母作为顺德区人才一方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7.父母作为顺德区人才一方的优粤佛山卡(含APP截图)或其他证明文件。

学区范围一览表

符合条件的插班生到户籍对应学区范围学校提交报名资料。如对应的学区学校该年级无空余学位,可到我镇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报名。各学校转学插班对应学区范围见下表:

2025年春季学期

北滘镇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

对应学区范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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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供给情况一览表

2025年春季学期

北滘镇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

学位供给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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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读的学区学校某个年级没有学位可供转学插班,请到我镇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报名。

学位安排原则

(一)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原则上由我办根据学位情况、报名人数及填报志愿在全镇公办学校范围内统筹安排。

(二)报读同一志愿的,原则上按照户籍生、顺德人才子女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

(三)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时,同等条件下户籍生将按其户籍迁入北滘对应学区时间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人才子女将结合人才层次类别、志愿及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额满即止。其他未被录取的则统筹安排到我镇其他公办学校入读。

(四)一经提交报名资料,原则上视作服从全镇的统筹,否则不再另行安排。

工作要求

(一)各公办中小学校务必依法依规开展转学插班工作,务必坚持籍随人走的原则,转入转出的学生及时跟踪办理转学相关手续,杜绝学籍空挂行为,否则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各公办中小学校在核准班额内接收转学学生的,须按本镇户籍回流生、人才子女、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的次序安排入读。具体情况按上级政策执行。

(三)长幼随学申请按照《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长幼随学”服务机制的通知》(佛山教基〔2023〕11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四)有关转学审批程序通过后,我办将把学位统筹安排结果反馈至相关录取学校,各学校原则上在寒假放假前安排专人以电话方式通知家长到校办理插班生转学注册手续

(五)学生报名材料将由我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如提供伪造或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接受转学报名。有关单位及个人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其他事项

(一)由于全镇能接受转学插班的学位有限,不能保证能够安排到最近或家长意愿的学校,请家长慎重处理转学事宜,切勿贸然提早放弃原就读学校的学位。

(二)已具有北滘镇公办学校学籍的原则上不能报名转学插班;小学及初中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只能选择一所有学位供给的学校提交报名材料。

(四)错过时间提交报名资料的,原则上在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转学插班工作时再报名。

(五)如有未尽事宜,由我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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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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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附件二

来源: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编辑:何海燕

审校:北滘镇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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