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发生变更
或个人账户登记的个人信息有误
应及时办理个人账户信息变更
职工个人缴存信息发生变更的
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
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变更信息的不同
办理流程、材料也有所不同
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变更个人关键信息(姓名、证件号码、证件类型、出生日期、性别)
1.缴存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如个人账户封存期间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由个人提供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
(二)职工变更个人一般信息(家庭住址、职业、职务等)
1.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2.书面申请(网上申报免提供)。
(三)职工绑定或变更个人手机号码
1.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职工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2. 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手机号码变更申请》(线下办理时填写,网上申报免提供)。
(一)线上办理
1.单位为职工办理个人关键信息变更(包括姓名、证件号码、证件类型、出生日期、性别)
申报流程:登录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单位用户”——由经办人或专办员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职工个人信息变更”栏目申报。
查询进度: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由经办人或专办员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查询”——“单位业务办理查询”——“职工个人信息变更业务”中查询业务状态、审核结果(滑动到右方查看)等信息,可选中业务后点击“查看详情”查看申报业务时的办理详情;点击“打印回执”获取业务办理回执。
提醒:如“审核结果”显示不全,可把鼠标移动到“审核结果”的内容处,系统即会反显详细的审核结果,亦可把鼠标移动到“审核结果”栏目右侧,往右拉动栏目长度使其显示完全;或使用界面下方导出数据的按钮,把界面的业务信息通过excel的方式下载到本地进行查看,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
2.职工个人变更一般信息(包括家庭住址、职业、职务等)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申报流程:登录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个人用户”——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个人信息变更”栏目申报。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申报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在“个人信息变更”栏目申报。
3.职工绑定或变更个人手机号码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申报流程:登录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点击“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选择“个人用户”——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个人网厅——点击右上方“设置”——在“手机号码-绑定管理”栏目申报。
(2)“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申报流程: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由职工本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点击业务大厅——在“手机号变更”栏目申报。
(二)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提醒:职工账户封存期间个人的信息在公安部门发生变更的,办理变更个人关键信息(姓名、证件号码、证件类型、出生日期、性别)暂只能由职工通过线下服务渠道办理。
(一)职工可通过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变更个人一般信息、绑定或变更个人手机号码,以节省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二)职工通过线下服务渠道绑定或变更个人手机号码时,需通过手机接收动态短信验证码,请保证办理业务时,手机可正常接收短信。
(三)本市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已全面推行网上申报,单位应当开通网上服务,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
(四)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为原件。
(五)经单位或职工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信息共享获得申请材料信息的,单位或职工可无需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
(六)单位或职工申请办理业务时,应当对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公积金中心有权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进行核查,单位及职工应当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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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单位或职工发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证件类型、出生日期、性别)不正确,如何办理更正?
情况一: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时申报的个人信息有误。
按照哪里出错哪里负责的原则,即由申报错误信息的缴存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变更缴存登记信息。
若原单位已注销(解散),应由原单位的接管单位(或上级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原单位的公章。
情况二:职工个人信息在公安部门发生变更。
若职工在职期间(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个人的信息在公安部门发生变更,应向缴存单位反映,由缴存单位根据职工的情况,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变更缴存登记信息。该书面申请没有固定格式,单位说清事项即可,并由缴存单位盖章确认。
若职工离职后(账户已封存),在账户封存期间个人的信息在公安部门发生变更的,职工本人可通过线下服务渠道办理个人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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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变更个人关键信息需要缴存单位申报更正?
职工个人信息是由单位按照规定申报的,且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单位代缴,因此缴存单位应清楚单位下职工个人信息登记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