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万!大沥一企业食品原料不合格!曝光→
南海大沥 2024-12-04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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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
大沥一企业使用
不合格原料生产食品
被处以行政处罚!
⚠️⚠️⚠️

近期,大沥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产品抽检不合格函,其检验报告的抽检结果显示,大沥镇某公司生产的“枸杞”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执法人员迅速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前往该公司对其“宁夏枸杞”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并对涉案公司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大沥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到生产现场进行检查。

报告显示,大沥镇内某食品生产企业于2024年5月份生产的“宁夏枸杞(200克/罐)”产品经法定监督抽检,其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检验结果实测值为0.130g/kg,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大沥镇某公司签收《检验报告》。

经核实,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进行硫熏,而是在购进原料时未严格进行质量把控,使用了“硫熏枸杞”原料进行加工生产,导致“宁夏枸杞(200克/罐)”产品出现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问题。

执法人员检查大沥镇某公司的生产设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大沥市场监督管理所决定对该企业作出罚款50000元及没收违法所得240元的行政处罚。

接下来,大沥市场监督管理所将通过“回头看”等方式,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整改,强化企业原料质量安全把控意识。

在此,大沥市场监管所提醒
广大食品生产企业
严格把好“三大关”

一是原料质量关。生产企业需加强对生产所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进行质量把控,建立完善的原料验收制度,及时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二是工艺流程关。生产企业需严格控制工艺流程,与时俱进采取新型烘干工艺,减少二氧化硫等传统熏制技术产生的危害,并制定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同时对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工艺参数和指标进行严格的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是检验制度关。生产企业需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定期抽样检验,在产品投入市场前进行出厂检验,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规定。 

枸杞选购及贮存指南

“手中保温杯,枸杞杯中泡”,枸杞作为广受欢迎的药食同源食材,在食品、饮料及保健品领域应用广泛,消费者应当如何选购及贮存?

一是看色泽。正常枸杞外观干净、不结块,颜色略有差异,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亚硫酸钠的枸杞颜色鲜艳且均一。

二是闻气味。正常枸杞具有浓郁的自然果香,而硫熏或亚硫酸钠枸杞气味发酸或有刺鼻异味。

三是尝味道。正常枸杞子口感甘甜、略带苦味,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亚硫酸钠的枸杞通常有酸涩感或异常口感。

四是善贮存。贮存枸杞子时,应密封置于阴凉干燥处。夏天最好将枸杞子密封后,放入冰箱冷藏或冷冻,以防变色、虫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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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沥市场监督管理所

编辑:郑晓琦

校对:蔡小玲、赖嘉华、梁鸿兴

监制:吕燕珊、阎思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