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迎“蓝”而上,“亮剑”大气污染 !
匠心勒流 2024-12-03 19:15

秋冬季是大气污染的高发期。勒流生态环保部门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利剑”专项执法行动。行动中,发现部分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境效益,直排、偷排现象仍未杜绝,或者存在废气治理设施管理不当,甚至污染防治设施未开启等问题。

企业废气处理效率低下

可能面临环境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可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勒流将迎“蓝”而上

“亮剑”大气污染

企业在生产与经营的过程中请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接下来,勒流生态环保部门将充分使用VOCs走航车、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污染源自动监测等技术手段,开展大气污染溯源分析和精准识别,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守护蓝天与白云!

= END =

:勒流生态环境所、一丰视象
编辑:匠心勒流微信编辑小组
声明:1.如需转载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原创图文,请在后台联系小编处理。2.除标注原创的图文外,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图文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如因来源不详,而无法标记来源和署名的,版权仍归原作者。3.凡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图文侵犯到相关著作权所有人,或原作者不希望转载,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