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纠偏纠错功能,南海区司法局深入“诊疗”,首次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6份,标志着行政执法监督方面迈出重要一步,体现行政执法监督体系逐渐迈入行为规范化、监督常态化的轨道,彰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的决心。
01.聚焦核心要点,系统强化纠治实效
南海区司法局积极履行执法监督职责,通过案卷评查等深入“诊疗”执法行为,聚焦“法律适用正确、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正当、裁量合理适当”四方面执法核心,对执法行为深入“诊疗”。同时,核定相关部门存在超期办理、取证不规范、法律适用不准确、未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等问题,对3个镇(街道)、2个区级执法部门,首次以《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形式,明确指出问题症结,释明法律依据,系统提出整改指导建议,切实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实效。

行政执法监督调研会
南海区重点关注包容审慎监管落实情况,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某镇办理的“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处罚当事人200元的案件中,经过对在案材料系统研判,发现当事人放置的生活垃圾是用塑料袋完整装载,并未有垃圾倾倒或抛洒出来,当事人被发现随意堆放垃圾后也立即将垃圾移走,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予以改正,没有造成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危害后果。南海区司法局秉承“小案不小看,件件系民生”理念,针对相关问题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指出该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情形,要求执法部门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实现“督导一案、纠治一片”效果。
南海区围绕多部门、多镇街执法争议问题,明晰行为规范,确保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针对住建执法领域,执法人员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自发现违法行为线索之日起十五日内(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10日)立案”的要求,存在核查与立案时限是否作整体考量的不同理解。南海区司法局从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严格规范的角度出发,结合《行政处罚法》“应当及时立案”的相关规定进行析法释理,最终与执法部门达成共识,避免因程序不当发生违法败诉风险,进而影响案件处理时效性和公正性的问题。
围绕近期发生的某单位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错误公示处罚金额舆情,南海区司法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全区开展自查整改。针对某区级执法单位存在的错误公示案件量较多,错误公示处罚金额偏差较大的问题,及时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立行立改,有效防止了不良舆情的产生,维护了政府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下一步,南海区司法局将继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和手段,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建议的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