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庄开展专项行动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11月19日,南庄镇环委办组织有关单位对紫洞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执法。
本次巡查行动出动12名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有群众在紫洞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区进行垂钓,执法人员现场制止3宗违规垂钓行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普法教育。

此外,执法人员还对紫洞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区内的违规种植问题进行处理。
乐从镇扎实推进酸洗、磷化行业
表面处理废水治理提升
近日,乐从镇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内涉酸洗、磷化工序的金属表面处理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顿。

乐从镇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辖区内8家酸洗磷化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工作思路开展分类整治。截至11月中旬,乐从镇已经完成对辖区内全部酸洗磷化企业的整治,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
陈村查获一起
路边偷排废水行为
2024年8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陈村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佛陈路花湾城段辅路发现有一货车正倾斜车厢将车内绿色废水倾倒至马路边。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拍摄等取证工作,并迅速对雨水井内污水进行应急处置,避免污染范围扩大。

后续经对该路段多次巡查勘查,执法人员发现事发地的雨水井不定时会出现绿色污水痕迹,判断该嫌疑车辆为“惯犯”,并开展近一个月的蹲点伏击。

2024年9月,执法人员在同地点发现一货车正以相同方式偷倒废水,现场查扣厢式货车1辆,执法人员立即组织检测单位对偷倒货车车内废水、偷倒点雨水井、路面污水进行采样分析。检测结果显示,货车倾倒至地面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超标10.8倍,石油类超标0.08倍。

经查,前后两次偷倒的货车均属于某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所有,该公司日常主要回收废铁屑转卖,由于废铁屑含水量大会影响出售价格,因此先后多次将货车停靠于上述位置倾倒车上废水。
该公司存在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和《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生态环境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联合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执法
勒流查处多家偷排企业
近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勒流监督管理所联合城建部门对周边管网进行深入排查,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执法。

经过“5+2、白+黑”的高压执法行动,执法人员利用管道溯源逐渐锁定了偷排区域,并在行动中查处4家偷排废水企业。

其中一家新材料公司利用水泵、移动缸将工业污水及残渣排入厂内的生活污水井后排放至外环境,被罚款30万元;一家金属制品公司私设暗管将未处理达标的工业废水偷排至下水管道,拟被处罚35万元。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南庄监督管理所、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乐从监督管理所、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陈村监督管理所、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勒流监督管理所、顺德城市网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