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名单公告
高明教育 2024-11-22 21:21

高明区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工作已完成,审核通过名单如下:

(点击可放大查看)

请审核通过的人员于2024年11月25日至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高明区教育局五楼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联系电话:88282322,联系人:唐老师。

应届毕业生请同时携带毕业证书原件(若暂未持有毕业证书原件,待后期取得毕业证书原件后再前来领取)。如需代领,请代领人出具申请人手写并签名(按红色指模)的委托书(A4纸)、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委托书格式如下:

委托书

本人XXX (身份证号:XXX),特委托XXX (身份证号:XXX)于XX年XX月XX日到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代领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本人已清楚并愿意承担代领资料可能产生的后果。

(手写签名,按指模)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时要求邮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将于11月27日后邮寄。应届毕业生不能采用邮寄方式。

2.申请人领回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本人转交至个人所在单位,由单位人事管理人员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人事档案不在单位的,请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至本人人事档案所在机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申请人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重要凭证,是遗失证书后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据。此表十分重要,请申请人领取后立即存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不补。


来源 | 高明区教育局

编辑 | 高明教育微信编辑部罗晓云

审校 | 李波、赵迪、刘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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